标注册是保护旅游品牌这一无形资产的惟一途径。商标一旦被他人抢注成功,景区将失去商标专用权,相关的服务项目将不得不改名,或者要花大价钱从抢注者手中买回来,后果十分严重。
景区注册商标很少
旅游界有“五千年中国看山西”的说法,2007年,我省旅游总收入更是突破580亿元大关。面对骄人的业绩,旅游主管部门仍心有所忧。山西省旅游局计财处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尽管山西省大大小小的景区有600多个,已开发的景区也有200多个,但将景区名称进行商标注册保护的却寥寥无几。如何保护景区商标资源,成了他们考虑得最多的问题之一。
山西省商标协会的统计数字表明,截至目前,我省5000余家涉旅企业中,注册商标的不足3%;600余个旅游景区(点)中,注册商标的不足2%;50多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400余个省级重点文保单位中,注册商标的不足4%;全省489个省级重点商标中,旅游企业注册的只有皇城相府一家;全省200多个驰名商标中,没有一家旅游企业注册。一大批精心打造的具有高附加值的旅游品牌,眼下正面临着被他人抢注的危险。
早在2005年8月4日,“芦芽山”商标就被太原一谢姓自然人抢注,景区方曾就此问题多次同有关部门协调,与抢注者也有过接触,但多方接触均没有结果。“景区商标不同于物品商标,即使被抢注了,眼下对景区的影响也不大,大家认可的还是景区,抢注方从中得利的可能性并不大。”采访中,不少景区经营者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
对此,山西财经大学旅游管理系副教授刘海鸿认为,如果景区只经营景区游览,是否注册商标确实没多大影响,但是如果要走多元化发展的道路,那么就必须进行商标注册。随着旅游市场的日益成熟,品牌必将会成为市场认知企业的重要标志。尽管拥有知名度和美誉度,但不少景区因没进行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保护,给其经营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九寨沟、香格里拉商标失守等事例就是最好的说明。
必须增强保护意识
自己喂养大的“孩子”怎么能白白送给别人?为避免重蹈覆辙,在4月20日召开的晋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沁水县工商局副局长胡永强呼吁,在强化企业对地理商标注册提高认识的同时,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应该增强保护域名商标的意识,把一些能代表当地地域文化的名称和具有开发潜力的地域名称进行统一注册。随后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赠送或同价转让给开发企业,这样就会让那些别有企图的人打消抢先注册的念头。
胡永强的建议得到晋城市及各县的重视。目前,“孔子回车”“柳氏民居”、“舜耕历山”等晋城本土特有的、被他人以地理名称抢注的旅游商标正在通过合法渠道得到解决。
山西省商标协会张永明秘书长提出倡议,风景区管理者或相关部门应该未雨绸缪,及时办理商标注册,以取得法律的保护。如果已被他人抢注或抢先申请了品牌,也应亡羊补牢,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以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和挽救措施。
|